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涿鹿法院陪审员助力诉前调解

2020-09-23 22:56:31 来源:张家口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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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涿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了解群众、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优势, 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了两起因物业合同产生纠纷的案件,促成案件成功调解结案, 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。

案件中,原告是涿鹿县某社区物业公司,被告潘某和张某是该社区两名住户。 8月11日,因物业费缴纳问题物业公司向涿鹿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潘某和被告张某分别缴纳2016年至今、2014年至今的物业费2084元和3874元。 案件受理后,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,转入调解程序,人民陪审员王丽杰“上岗”参与调解。

王丽杰针对双方存在的困难和想法, 从群众角度出发,合理分析利弊,耐心进行劝导,最终,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, 约定被告张某除抵顶其它纠纷补偿金2874元外,于2020年10月1日前缴清剩余物业费1000元。 同时,被告潘某按协议当场履行完毕。

今年以来,涿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,积极推进诉前调解,一方面减轻了群众诉累实现了简案快办,另一方面协助了法官加快调解。(记者李颖 通讯员李世春) 

来源:张家口日报
责任编辑:郭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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